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九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开展第九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申报条件
已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进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广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一定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和当代价值。
(四)体现文化多样性和广西各民族创造力。
(五)具有地域或者民族特色,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力。
(六)制定了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二、推荐申报材料
(一)推荐申报函。市级人民政府或自治区直属单位主管部门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并附市级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文件、推荐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1)、推荐申报项目已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复印件。
(二)推荐申报书(见附件2)。
(三)图片、视频及辅助材料(制作及报送要求见附件3)。
三、推荐申报程序
(一)遴选项目。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申报单位的意愿,组织专家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具备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报市级人民政府同意。项目申报应由项目所在地推荐。自治区直属单位和其他组织推荐的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在征得申报项目所属地区人民政府和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报主管部门同意。
(二)报送电子版材料(7月1日-8月1日)。2022年7月1日起,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自治区直属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xfybhzx@163.com),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日。
(三)审核电子版材料(8月1日-8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所提交的电子版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从2022年8月1日开始,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限期修改。补充修改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在此期间内未完成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四)邮寄纸质版材料(8月20日至8月31日)。电子版材料审核通过后,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自治区直属单位将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要包括:1.推荐申报函(纸质版原件1份);2.推荐申报书(纸质版一式5份);3.申报书、图片、视频及辅助材料(光盘一式2份)。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邮编:530023。所有申报材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邮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工作要求
做好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具有基础性作用,事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长远发展。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以对历史和事业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项目是否符合推荐申报条件及保护单位是否具备保护资格和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
(三)确保质量,注重时效。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准备推荐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可靠、准确精炼,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电子版报送和材料邮寄工作。
联系人:郭珊敏 张秋伟,电话:13557682325 18076338532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九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
申报项目清单
2.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
3.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
图片、视频及辅助材料制作及报送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5月 日
附件1
市第九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推荐申报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建议保护单位 |
申报函 |
申报书 |
申报图片 |
申报视频 |
申报辅助材料 |
其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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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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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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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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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由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填写,可扩展。
2.“项目类别”填写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且按照顺序依次排列。
3.此表所填内容应与推荐申报材料严格一致。
4.“申报地区或单位”填写对项目有直接管辖权的基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地区。
5.“申报函”“申报书”“申报图片”“申报视频”“申报辅助材料”填写相应的份数。
附件2
项目代码:
第九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申报书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议保护单位:
市级或自治区级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制
二〇二二年五月
注意事项
一、封面及表格中“项目类别”“项目代码”按以下标准填写:民间文学(Ⅰ),传统音乐(Ⅱ),传统舞蹈(Ⅲ),传统戏剧(Ⅳ),曲艺(Ⅴ),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Ⅵ),传统美术(Ⅶ),传统技艺(Ⅷ),传统医药(Ⅸ),民俗(Ⅹ)。
二、此申报书可在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网“通知公告”栏下载。表格各项栏目以仿宋GB_2312小四字号填写,不得扩展。
三、表格内容一律在计算机上操作填写(除签字盖章部分),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简练,凡弄虚作假者 ,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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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地区 或单位 |
(申报地区格式示例:广西壮族自治区xx市xx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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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名录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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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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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时间 |
(格式:xx年xx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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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名录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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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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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时间 |
(格式:xx年xx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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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民族 |
(如涉及多个民族请列举,并根据相关度依次排序,将主要民族列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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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多国共享 |
(如是,填写已知的涉及国家或地区及项目名称。如项目名称与我国有别,请对应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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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内 容 |
(描述该遗产项目的具体实践方式和表现形式,以及与该遗产项目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在当前是如何传承的。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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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布 区 域 |
(描述该遗产项目的分布信息,明确到具体的省、市、县。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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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区域 及其 地理 环境 |
(描述该遗产项目所在区域行政建制情况,以及与该遗产项目相关的地理、气候、土壤、动植物、交通等环境特点。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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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 史 渊 源 |
(描述该遗产项目在历史上的流传情况,以及各历史阶段中的传承群体。项目传承的历史应至少追溯至百年或传承三代以上,传承脉络清晰,可提供以资佐证的历史资料。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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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传 承 人 、 传 承 群 体 |
(描述当前与该遗产项目活态传承直接相关的群体和代表性传承人,以及他们对该遗产项目传承和实践的特定作用和特殊责任。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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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特 征 |
(描述该遗产项目核心要素和主要特征。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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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价 值 |
(描述该遗产项目在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方面的重大价值,以及当代文化意义和社会功能。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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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续 状 况 |
(描述该遗产项目在当前的存续状况,包括实践的频率和范围、实践者和受众的人口分布等。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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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实物及文化场所 |
(描述该遗产项目传承实践的工具,与表现形式相关的制品和作品,及其人文景观、风物遗址等文化场所。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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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总 体 概 况 |
(总体概述该遗产项目的名称、地理位置、分布范围、历史沿革、基本内容、实践方式、实践主体、主要特征、文化意义、社会功能等基本情况,不少于500字,不多于800字。) |
建议保护单位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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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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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类型 |
□企业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其它 (在对应□处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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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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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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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工作 专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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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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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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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 证明 |
(粘贴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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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 单位 保护 能力 情况 |
(填写该单位与该遗产项目相关的代表性传承人或相对完整资料的情况;专职从事该遗产项目保护工作的人员情况;用以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规模和条件;用以开展保护传承工作的自有资金情况等。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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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护 单 位 承 诺 |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申请作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承诺如实提供所有申报材料,自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保护单位职责,自愿接受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管理监督并定期报告履责情况。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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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保护计划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与取得的保护成效 |
(填写该遗产项目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后,为加强和促进该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已经采取的各项具体保护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并说明相关群体和个人参与保护工作的情况。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
五年保护计划主要内容 |
(填写该遗产项目今后五年(2023-2028年)的保护计划,保护计划应围绕记录、建档、传承、研究、宣传等方面的内容制定,并说明如何确保该遗产项目相关的群体和个人参与保护措施的制定及其今后实施。保护计划应是具体可行的措施,且参与方有明确的责任约定,而非可能性和潜在性的描述。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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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计划预算编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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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项目 名称 |
经费投入 (万元) |
依据说明 |
预期目标 |
资金来源(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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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单位 自 筹 |
地方(部门)投 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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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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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障 措 施 |
(说明为保障保护计划的实施将采取的各项保障措施,包括政策、机构、人员、经费等。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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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如有在各栏目中未纳入的其它内容,请在此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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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传承人、传承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声明书
我们作为该遗产项目主要传承人(传承群体),同意该遗产项目申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并同意(建议保护单位名称)作为项目保护单位,愿意共同参与该项目的申报以及今后的保护工作。 签名或盖章:个人签名并填写单位或住址,单位、群体盖章;须与前述“主要传承人、传承群体”对应。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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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家评审委员会论证意见
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 |
(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自治区直属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并填写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该遗产项目价值与代表性、建议保护单位资质与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的论证意见,以及是否建议推荐申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保护单位的意见。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参与评审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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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专家 名单 |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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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与项目论证的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
六、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推 荐 意 见
(填写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是否推荐申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保护单位的明确意见。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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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授权书
授权方 作为 项目申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视频(包括素材)和申报图片的版权所有人,现将上述申报材料的合法非专用权利授予被授权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一、授权内容: 项目用于申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视频(包括素材)、申报图片和申报文本。 二、授权范围:使用、出版、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及其他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并且授权人同意按被授权人采用的任何方式具名。 三、授权方式:非专有使用权 四、授权使用地域范围:全世界 五、授权使用期限:无期限限制 六、授权方不得撤销本授权书中授权,也不得因此向被授权方收取任何费用。 七、被授权方有权在全世界范围内以任何语言、任何形式及任何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方式,全部或部分的行使第二条中各项权利。 八、被授权方有权在本协议授权范围内将授权转授第三方,允许第三方全部或部分地使用上述资料,但仅限用于非营利的教育或公共宣传等公益性目的。 九、授权方承诺 授权方担保并声明授权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授权书并保证上述资料作品: 1.不以任何方式违背或侵害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可能导致法律纠纷的情形; 2.不以任何方式违反或侵害任何接触遗产的习俗做法,也不包含任何淫秽、诽谤或破坏名誉的成分; 3.不以任何方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不含有国家禁止的内容。 授权方对前述保证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应由授权方独自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给被授权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授权方经济利益的减损及因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等),授权方均应负责赔偿责任。
授权方(盖章):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
附件3
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申报书、图片、视频及辅助材料制作及报送要求
- 制作要求
(一)申报书(必交)
按照附件2表格要求逐项填写。签字盖章部分,需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
(二)图片(必交)
1.数量。10张有代表性的反映该遗产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近期照片。(除体现历史价值的图片外,应为近2年的照片)
2.技术要求。横向分辨率1800以上,JPEG格式,大小5M左右。
3.相关说明。每张照片附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者、相关人员、画面内容等说明,150字以内。
(三)视频(必交)
1.技术要求。MP4/AVI/MPEG/MOV格式,5-7分钟,大小不超过300M,分辨率不低于1080P。
2.内容要求。应是专为项目申报制作的录像,而不是任何已有的风光旅游宣传片之类的视频资料。配有普通话解说词,并配以中文字幕。
图片和视频应表现遗产项目现状和如何得以传承及其面临的挑战,避免使用档案影像和只表现实物或风景的影像。视频、图片材料中对遗产项目的说明应与推荐申报书中的信息保持一致并紧密关联。
(四)其他辅助资料(选交)
提供该遗产项目的补充信息,可采用标准的参考文献格式,列出已出版的主要参考文献,如书籍、文章、音像资料或网站等。
二、报送要求
- 电子版报送要求
以市为单位,建立第一级文件夹“XX市第九批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材料”。第二级文件夹包含两个子文件夹“一、推荐申报函扫描件”“二、申报书、图片、视频、辅助材料”。第三级文件夹按照项目类别、项目名称有序建立文件夹,一个项目一个文件夹。其中,10张图片要求在重命名中备注图片一、图片二…并建立word文档对应每一张图片进行详细信息说明。
- 纸质版及光盘报送要求
报送邮寄材料包含:
1.推荐申报函,包含政府同意申报文件、项目清单、市级项目名录复印件(原件1份);
2.推荐申报书(一式5份),使用黄色皮纹纸作为封面,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按照项目清单的顺序装箱邮寄。
3.申报书、图片、视频及辅助材料(光盘一式2份),拷贝格式要求与电子版报送材料一致。
http://www.cwxwhg.com/image/data/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转发关于开展第九批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