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三中全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苍梧时代精神,结合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基层文化建设,展示基层群众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为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突出展演参与功能,挖掘文艺人才,打造群众文化品牌,提升基层文化品位,促进我县群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拟举办2014年苍梧县民间文化创作汇演。
一、主办单位
中共苍梧县委宣传部 苍梧县文化和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苍梧县文化馆
三、汇演时间
2014年9月中旬
四、汇演地点
初赛在石桥镇、旺甫举行,决赛在龙圩镇世纪广场文体大楼舞台举行(暂定)。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2014年苍梧县民间文化创作文艺汇演筹办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黎志新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副组长:莫树美 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剑凤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班 文 县文化和体育局书记、局长
黎燕华 县文化和体育局副局长
罗 健 县文化和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 欧北海 县文化和体育局文化股股长
陈小敏 县文化馆副馆长
邓小强 县文化馆副馆长
黎永红 县文化馆副馆长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赛事工作的实施。办公室设在县文化馆,办公室主任由陈小敏兼任,副主任黎永红。联系电话 2682016(活动策划部) 。
六、活动内容
(一)参演办法
1.由县文化馆、文化站发动组织各镇业余文艺团队代表以镇为参赛单位。
2. 9月中旬进行初赛,择优选送优级秀节目参加全县的农村文艺会演。
3.各参赛队所需的服装、音乐、道具,费用自理。
(二)参演形式及要求
1.参演形式:本次汇演分舞蹈、声乐、综合类(戏剧曲艺),各类以10分制进行评比。
2.参演要求:节目内容健康向上,具有一定的艺术性、观赏性,以自主创作为主。作品要反映苍梧时代精神和苍梧民间特色,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民生、民俗以及苍梧县各行各业建设取得的成就为题材。舞蹈、声乐类时间不超6分钟、综合类不超10分钟(超时将扣0.03分)。
(三)奖励办法
1.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赛节目进行评审。
2.设金、银、铜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其它汇演节目均为优秀奖,对积极组织活动的社区颁发优秀组织奖。
七、活动程序
(一)2014年6月中旬前文化馆、文化站组织辖区选拔会演节目(定初稿);
(二)2014年7月中旬各镇报送会演节目到县文化馆审稿;
(三)2014年9月5日上午10:00时抽签汇演顺序(地点:县文化馆),联系人:陀老师13877424123。
(四)汇演时间:2013年9月中旬。
八、活动要求
各镇要把此项活动作为一项重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加强领导,积极筹备,充分调动广大基层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创作和排练好优秀的节目参加会演(优秀节目推荐参加自治区第三届基层群众文艺会演),展示我县人民群众积极向上、热爱生活的精神风貌,营造健康、祥和的社会氛围。
附件:2014年苍梧县农村文艺汇演报名表
中共苍梧县委宣传部
苍梧县文化和体育局
2014年5月13日